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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二天,去參加了原本應該在去年十二月考的特考,因為颱風關係而順延
到今年一月,這個特考不是一般的考試,而是身心障礙公務人員特考,有
疑問為什麼我可以考對吧!因為我的手指有遺傳上的缺陷,但對生活不是很
大影響...

在考場,可以很清楚的看到,所謂輕度與重度的差別,光是我自己就很難
找工作了,何況是其他中重度人員,看別人的行動多麼不方便,侏儒、下
肢障礙、視力障礙、聽覺障礙、聲音障礙、...等,整個會場,也有不少人
像我一樣,只是輕度的而已,有時想想,這樣的考試制度,對於那些中重
度障礙的人而言,是不是多少也不公平,雖然我都是抱著好玩的心態應試
,但也難忍對於他們有著不公的想法。

我一直很佩服視障的人,尤其是全盲,在臺中我沒遇到過,而在臺北,有時
我會遇到他們很努力的使用拐杖,在路上敲擊著,分辨聲音與路況,我認為
肢體障礙即使非常不便(不過有時真的也很不便),也沒有比看不到的人還不
方便,因為在看不到的世界裡,只能用摸索來探知生活,這不是一般人可以
適應的,不是一般人可以適應的...。

在我考試的教室裡,有二個我比較注意的人,他們是侏儒症,說真的,從沒
這麼近接觸過,上下椅子要用爬的,尤其上廁所還得必須要很接近各式便器
,也真的很難想像這樣的不便,說真的,我現在才真正了解到,為何要叫做
【弱勢團體】了,我的不便根本不及他們的十分之一...

這二天的考試,因為手臂肩膀疼痛,寫的也不是很好,我看成績應該還是很慘
吧!算算我考的項目,光是中部地區就有將近四十人,加上北部與南部,我猜
應該有超過一百多人吧!不過我這科項目只有三個名額,二個在臺中,一個在
台南,大家都在拼,拼一個可以安穩的未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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